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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沒有發文了,在這裡先跟大家說聲新年快樂(鞠躬)。
今年的年假很短,對我來說,卻是根本沒有年假。怎麼說呢?過年這幾天為了多賺點錢,身兼兩份工作,
日夜操勞,每天只睡三小時。錢是賺到了,值得慶幸的是,健康也沒有丟失。

好了,別急別急,前面只是交代一下近期的生活瑣事而已,還沒進入主題呢。

之所以會想寫這篇,是因為我心中所掛念的一位爺爺。
兩年前,某次上台北,在台北車站的東停車場出口看到了一位爺爺,
彈著吉他,用他那渾厚柔實的嗓音,詮釋著經典鄉村歌曲--John Danver(約翰丹佛)的"Take Me Home,Country Roads",
這還沒完,緊接著下一首是已故歌手Scott McKenzie(史考特麥斯基)的"San Francisco",
兩首同為西方歌壇黃金年代的翹楚之作,雖然之於一個當時才17歲的我似乎有點不合時代XD
我佇足欣賞了爺爺的歌聲數分鐘,當他唱完歌,我上前用英文攀談(畢竟人家是唱英文歌嘛),
爺爺竟也以流利的英文應答,老實說當時真的有點嚇到XD

跟他閒聊的過程中,知曉了他的經歷。
二戰結束後,美國在台灣設立許多美軍顧問處,爺爺當時就是替美軍顧問團做翻譯的。
聽到這,我著實很驚訝,我終於遇見了在戰後世界還身處軍方的貴人了!
對於我這個半歷史狂來說,真是個再好不過的緣分。
繼續聊下去,才得知爺爺會出來街頭賣藝,竟是為了減輕兒子撫養孩子的負擔。
他的幾個兒子都有著高學歷,但據爺爺所述,好像有一個早逝、一個久病、一個事業失敗,
詳細的情況也不太記得了,總之爺爺的孩子們現在也過的很辛苦。

那時,結束了跟爺爺的攀談,我還留了他的電話。
那次之後,約莫半年沒上北部。有次上去前,我還致電過去,想不到爺爺還記得我XD
後來的幾次見面,相遇時總有覓知音的喜樂感,也都會聊很多事情,學到了不少爺爺的正向處世態度。
我最不能忘記的,就是爺爺一再叮囑我的三件事:

身體要健康,才有能力做任何事;
要孝順父母,有愛才能成就一切;
要活的快樂,便有目標可以實踐。

這三句叮嚀,確實給我很大的鼓勵。
簡單的三句話,包含了人生一切的起點與過程,若能身體力行,成功就在不遠處。
看到爺爺現在的容光煥發,便可知道爺爺這一路走來,靠的都是自我的堅持。
(說真的,從他的臉色和說話力道來判斷,真的看不出來他有七八十歲了)

不過為什麼會這麼多的感觸,足以讓我寫出來呢?

忘了是什麼時候,有次經過東停車場,看到爺爺在與其他人聊天,
結果聽到身旁的年輕人,說了一些嘲笑爺爺的話。
當下的我真的是勃然大怒,如果頭上放一鍋水,應該不消幾秒就能煮滾。

昨天在回憶這些事情時,想到了之前遇過的許多街頭賣藝。
進而一想--我們的國家,我們的社會,對於這樣"街頭賣藝"的文化,似乎一直都不予太大的接受。

曾去過美國幾處旅行,也見過不少街頭藝術家,賣畫的、賣唱的...等等很多。
我看到的景象,跟國內截然不同。
在國內,很少有人會佇足欣賞,有些人也只是默默的路過,甚或賞錢。
但是那幾次,在美國境內不同的幾處,我所見的,雖也是大同小異,卻跟國內天差地別。

是的,那兒不但有許多人停下欣賞,甚至還有人直接買了零食坐下。
有些街頭藝術家還會當場販賣自己的作品,畫作、或是自己的歌曲CD等等,
當路人買完他們的作品時,還會給予熱切的鼓勵(我甚至還看過有人特地買熱咖啡去給藝術家的呢)。

沒錯,就是這樣的差別,讓我有了今天的心得。

在公開場合展露自己的才藝,那需要多大的勇氣?
對自己要有自信之外,同時也要擔心著自己可能會淪為部分人的笑話,
卻能堅持到底,不改初衷,全心全力的將自己的長處貢獻給社會,增添外部效益。
我真的敢說,我自己沒這個勇氣,所以我很佩服他們,配服這些"街頭藝術家"。
在我看來,他們不僅僅是"藝人",他們活出了生命的光彩,貢獻出了自己的力量,來美化、來造福這個社會,
他們,真的是名符其實的"藝術家"。

反觀我們的社會,給了他們什麼?
除了路人無情、甚至嘲笑的眼光,還有一張接一張的罰單
沒錯,真的就是"罰單"!
有次聽到爺爺說,他被警察開罰單,我心裡實在萬分不捨,
雖說那是警察的職責所在,但難道這個社會,就這麼沒有同理心嗎?
對於這些勇於探索人生價值的藝術家們,我們的社會,究竟給了他們些什麼啊?

難道就一定要上知官府、下知財經的那些人,才有資格受到社會的保護嗎?
有些人靠著自我奮鬥得到成功,賺進了大筆財富,與豐富的人生經。
街頭藝術家們,同樣是有著自我的堅持,賺取微薄的賞金,以及賺取生命的價值。
那為什麼,兩者所得到的待遇,落差是這樣的大。

而雖然社會現況是這樣,街頭藝術家的數量似乎卻從來沒減少過!

也許在許多人的既定觀念中,他們都是因生活不甚豐腴才"淪落"街頭,
但請反思--假如自己哪天也發生了意外,走投無路時,自己有這個勇氣挑戰當個街頭藝術家嗎?

他們不但是在自我奮鬥,他們同時也挑戰著世人們的心、挑戰著這個社會。
一點點也好,哪怕只有一點點,用自己的力量滿足了一些人、甚至改變了一些人,不都是很正向的貢獻嗎?
很多書上不是都寫說要相信自己,總有一天能改變這個世界的嗎?
現在,就有許多人在實踐了,他們除了得到了異樣的眼光與罰單之外,還得到了什麼?

如果連這樣的勇士,社會都不予認可、不予鼓勵,
那請問...

這社會還有什麼目標足以讓人追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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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riancanter12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